一、基本規定
多高層鋼結構受力構件所采用的鋼材.應遵循下列規定:
(1)應根據結構的重要性、荷載特征、連接方法、環境沮度以及構件所處部位等不同情況,選擇其牌號和材質,并應保證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冷彎試臉、沖擊韌性合格和硫磷含量符合限位。對焊接結構尚應保證碳含最符合限優。
(2)結構構件處于外礴情況和低沮環境時.其鋼材性能尚應符合耐大氣腐蝕和避免低冷脆的要求。
(3)采用焊接連接的節點,當板厚不小于40mm,并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作用時應附加板厚方向的斷面收縮率的要求,其位不得小于國家標準《厚度方向性能釗板》(GB 5313)Z15級規定的允許值。
(4)多高層鋼結構的鋼材,宜采用國家標準(GB 700) Q235等級B,C,D的破歡結構鋼.以及國家標準(GB/T 1591) Q345, Q390和Q420等級B, C. D, E的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或采用相應的國外標準鋼材。
(5)抗展結構鋼材的強屈比不應小于1.2。并應有明顯的屈服臺階.伸長率應大于20%,且應有良好的可焊性。
(6)結構鋼材強度設計值,不得小于表3-1的規定。
(7)在結構設計和鋼材訂貨文件中,應注明所采用鋼材的牌號、等級和對Z向性能附加保證要求。